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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1年(第十三屆)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申請資格:

1.具有低收、中低收證明或其他相關清寒證明。(請繳交影本)

2.全學年(110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平均在90分以上。

3.具有孝行具體行為(如附件辦法所示)。

獎助金額度:國小學生經評比通過,每生5000元整。

繳交文件:

1.申請表(附件1)

2.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附件2)

3.學生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附件3)

4.前一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或學校核章影本。

5.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

6.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4)

 

如有意願申請,即日起至10/14(五)止請將相關文件繳交至輔導室資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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