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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

目的: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提升專業知能,

      促進就業能力,增加社會競爭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

補助內容: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

          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詳細請見計畫內容說明,如有需要請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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