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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名

轉知「現職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前曾任私立學校教師年資於到職時經認定職務等級不相當不予採計人數調查表」1份,若有上述情形者於105年12月28日下班前將調查表逕送人事室彙辦,請查照

1.本調查表調查範圍為104年12月27日前經聘任為公立中小學專任教師,且105年12月22日仍在職者,留職停薪或請假者亦在調查範圍內。
2.依據新竹縣政府105年12月26日府教學字第105018946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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