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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名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薦報資料寄送,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07年11月9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70139517號涵暨本府106年11月13日府教督字第1070388022號函(諒達)辦理。
二、108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2月28日止(本府收件至108年2月9日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詳見公告編號:78133 )。
三、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料)紙本核章後檢送一式3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乙份,逕送本府教育處督學室曾華省老師。
四、本活動108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劉建成先生,電話:049-2332110轉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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