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校名

新竹縣108學年度國民小學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請各校二年級級任導師將本鑑定相關訊息登載於親師聯絡簿中確實轉知,以維護學生參加鑑定之權益,本府教育處簡章公告編號:78458。
三、申請鑑定資格:
(一)設籍新竹縣或107學年度就讀新竹縣公私立小學二年級學生(民國99年9月2日至民國100年9月1日出生,具提早入學身分提出證明者不在此限)。
(二)以上學生須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資賦優異潛能或特質之學生,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初審通過推薦。
四、本鑑定辦理期程如下,逾時概不受理。重要期程及內容摘要如下:
(一)學校收件:108年3月5日(二)至108年3月7日(四)完成收件。
(二)學校初審:108年3月11日(一)校內初審作業。
(三)報名:108年3月28日(四)至108年3月29日(五)中午12時止,由各校承辦人親自至本縣 竹北市十興國小二樓會議室報名。
(四)初選評量:108年4月20日(六)上午9時30分於十興國小辦理初選評量。
(五)初選結果:108年4月30日(二)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及十興國小網站。
(六)複選學校收件日期:108年5月7日(二)前,通過第一階段鑑定學生請至原就讀學校申 請。
(七)複選報名:108年5月10日(五)8時至15時,由各校承辦人親自至本縣竹北市十興國小 二樓會議室報名。
(八)複選結果公告:108年5月30日(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及十興國小網 站。
**有需求的家長可自行下載表件或向輔導處資料組提出申請6684105#842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