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1.申請資格:
(1)設籍新竹縣或 108 學年度就讀新竹縣公私立小學二年級學生(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至民國 101年 9 月 1 日出生,具提早入學身分提出證明者不在此限)。
(2)以上學生須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資賦優異潛能或特質之學生,檢
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初審
通過推薦。
2.報名時間:109 年 3 月 3 日(二)至109 年 3 月 5 日(四) ,由家長向所屬學校繳交資料報名
相關細節,如簡章,有任何問題請洽輔導處資料組03-6684105#842黃老師
(1)設籍新竹縣或 108 學年度就讀新竹縣公私立小學二年級學生(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至民國 101年 9 月 1 日出生,具提早入學身分提出證明者不在此限)。
(2)以上學生須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資賦優異潛能或特質之學生,檢
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初審
通過推薦。
2.報名時間:109 年 3 月 3 日(二)至109 年 3 月 5 日(四) ,由家長向所屬學校繳交資料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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