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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名

轉知教育部109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03月25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044946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三、旨揭考試訂於109年8月8日(星期六)舉行,於109年4月10日至同年5月8日受理網路報名,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四、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09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五、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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