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竹縣政府 函]「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轉知 新竹縣政府 函]「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如有修正建議者,請逕復該部國民健康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06月0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66316號函辦理。
二、檢送「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如附件;前述檔案亦載於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 w w w . h p a . g o v . t w ) 「國教署公告」項下。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次日(109年5月30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依下列資訊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電話:(02)2522-0888轉612、617。
(四)傳真:(02)2522-0621。
(五)電子郵件:tobacco@hpa.gov.tw。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如有修正建議者,請逕復該部國民健康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06月0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66316號函辦理。
二、檢送「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如附件;前述檔案亦載於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 w w w . h p a . g o v . t w ) 「國教署公告」項下。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次日(109年5月30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依下列資訊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電話:(02)2522-0888轉612、617。
(四)傳真:(02)2522-0621。
(五)電子郵件:tobacco@h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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