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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公告】110年6月1日教育處公告:重申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請各校務必遵守本府及教育部相關規定,公告內容請家長詳閱與配合。

請本校家長詳閱以下公告內容:

110年6月1日教育處公告編號:27394

https://doe.hcc.edu.tw/doe_front/index.php?action=news_detail&news_uuid=9499583c-8a58-4f6c-a040-5ddfcd01e608&page_uuid=&message=EDU

重申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請各校務必遵守本府及教育部相關規定,

俟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疫管署)解除疫情三級警戒後,

方能為學年度(調整教室)轉換、通知個人物品及畢業典禮禮品證書……等物品領取;

倘學生或家長確有必要領用之需求,請逕洽或聯繫學校,遵照相關防疫安全措施與手續,以個案處理。

公告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67794號函暨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衛授病字第1100200495號公告辦理。
二、因應疫管署宣布自110年5月19日起提升全國COVID-19疫情到三級警戒,及110年5月25日宣布延長全國疫情三級警戒至110年6月14日,並指揮中心指示,在全國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二、重申為降低社區感染之風險,本府已請各級學校配合強化防疫措施及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並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請學校務必遵守相關教育法規及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以免受罰。
三、另請學校落實校園門禁管制、體溫測量、實名制登記、並加強對教職員工生關懷與衛教宣導、校園定期消毒、維持通風、保持社交距離或配戴口罩等相關健康管理措施。

 

依據上述教育處公告,已請導師暫停紙本作業與物品發放,請家長與學生減少到校領取物品,

如確有必要領取物品,請與導師聯繫,導師告知學務處後,學務處將遵照相關防疫安全措施與手續,以個案處理。

特此告知,請家長知悉,如有防疫相關事宜需洽詢,請電洽學務處03-6684105*820或823。

防疫期間,

勤洗手、戴口罩、減少出入公共場所。

防疫工作有您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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