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落實教導身心障礙學童借用輔具之使用與保養,並建立融合教育之友善學習環境
轉知公文內容
主旨:有關落實教導身心障礙學童借用輔具之使用與保養,並建立融合教育之友善學習環境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977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青年委員諮詢會第3屆青年委員組團拜會教育部,委員提案建議「推廣建立身心障礙學童陪伴者的輔具使用正確觀念」。
三、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8條規定略以,學校及幼兒園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教育需求,提供教育及運動輔具等支持服務。
四、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即時及正確使用輔具,若需要即時輔具諮詢服務可洽:
(一)本縣特教資源中心:03-5572346 #221 (若為學習輔具相關問題請洽此電話)。
(二)本縣北區輔具資源中心:03-5527316。
五、為避免一般學生因不了解身心障礙學生配備輔具的重要性,或有歧視之情形,請各校強化融合教育,增進一般生認識各障別之身心障礙學生及輔具對其學習重要性,建立融合友善的校園環境。
主旨:有關落實教導身心障礙學童借用輔具之使用與保養,並建立融合教育之友善學習環境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977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青年委員諮詢會第3屆青年委員組團拜會教育部,委員提案建議「推廣建立身心障礙學童陪伴者的輔具使用正確觀念」。
三、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8條規定略以,學校及幼兒園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教育需求,提供教育及運動輔具等支持服務。
四、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即時及正確使用輔具,若需要即時輔具諮詢服務可洽:
(一)本縣特教資源中心:03-5572346 #221 (若為學習輔具相關問題請洽此電話)。
(二)本縣北區輔具資源中心:03-5527316。
五、為避免一般學生因不了解身心障礙學生配備輔具的重要性,或有歧視之情形,請各校強化融合教育,增進一般生認識各障別之身心障礙學生及輔具對其學習重要性,建立融合友善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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