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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名

本縣115年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第1次申請

收(補)件期程如下,逾時不予受理:

(一)收件日期:115年5月15日至5月20日下午5時。

五、獎勵賽事以114年11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內之比賽為準, 請各單位詳閱實施要點提送相關資料,配合上開時間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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