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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及修正內容對照表

一、 主旨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及修正內容對照表,請有意參賽之師生下載參閱並依規定辦理。

二、 實施要點四大修正重點

名詞統一修正:
為區分「比賽類別」與「比賽組別」,第柒點文字由「組」修正為「類」,以利與第捌點之「組別」做明確區隔,全篇依此原則統一修正。

參賽者名冊繳交簡化:
網路報名階段僅需填報參賽學生數及候補人數;正式「參賽者名冊」(附件1)於決賽報到當日再行提交即可。

劇本格式與附件順序調整:
正式將「劇本封面」列為附件 2;原「劇本授權書」及「參賽劇本切結書」順延調整為附件 3 及附件 4。

賽場行政組織增設:
因應實務需求,決賽增設「副監場主任」一人,以協助處理比賽行政與爭議事務。

三、 重要日程提醒

決賽預定期間:116 年 4 月 7 日至 5 月 10 日間舉行(詳細賽程將於決賽報名隊數確定後另行公布)。

行程規劃建議:請各指導老師及參賽團隊於規劃其他活動時,預先將決賽期程納入考量,以避免時間衝突影響學生參賽權益。

四、 相關連結與附件
實施要點全文與附件請至 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網站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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